海南幼儿园安全保卫检查制度
为保证幼儿园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幼儿健康成长,确保幼儿园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园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园内实行早上入园晨检制度,由行门卫、保健老师、导护老师晨检把关,观察幼儿情景,收集家长意见,防止幼儿跑出。
二、严格交接制度,幼儿一律由家长接送,特殊情景由别人代接送,必须凭接送卡,否则不放行。
三、工作人员上班时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不得随意串班,擅离职守,出现意外必须及时汇报,处理不得隐瞒。
四、带幼儿户外活动,必须由三人以上照看,并在活动前讲明要求,清点人数注意安全,以防外伤事故发生。
五、严禁幼儿独自送餐具到厨房或倒垃圾以及安排幼儿独自到园内任何部门。
六、热菜、开水等要放在安全地,防止幼儿烫伤。
七、中午幼儿午睡时,值班教师不断巡视幼儿。
八、全体教职工都会使用灭火器。
九、教师必须加强对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自我保护本事的培养。教育幼儿明白幼儿园名称、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单位及电话号码。
十、教育幼儿不得带尖锐和危险物品,防止异物落入耳、口、鼻等处,保健医生及班级教师要严格把关。幼儿午睡时间及中途一律不接待家长送药
十、对全园的重点部门,贵重物品,要有防盗措施,专人专管,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十二、幼儿园各网格员对本网格范围内房屋结构设备、 桌椅、床、玩具等每天检查-次,发现损坏及时报告、修理,清除不安全隐患。
十三、禁止腐烂,变质的食物进入幼儿食堂。
十四、门卫人员严格把关,按规定时间开关大门。对公事来访者问清事由,进行指点登记来访人数、来去时间。教职工上班时间不得私人会客,严禁私人推销人员进入幼儿园,幼儿园实行封闭管理。
十五、全园教职工按照岗位职责和操作程序工作,强化安全意识,避免职责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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