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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海南幼儿园门卫管理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2-22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保安人员忠于职守,对校门区域安全负责。文明执勤,热情服务。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二、保安人员持证上岗,着装规范,携带橡胶警棍、自卫喷雾剂等安全防卫装备。上放学时佩带防暴头盔、防刺背心、防割手套、防护盾牌等防护器械,熟悉其使用方法。

三、门卫室配备2套以上八小件防护器材,规范存放。保安人员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四、严格校园封闭管理,学生上课期间保持校门关闭。

五、严格人员、车辆出入管理,对来访人员核验身份、查询来访事由、电话联系确认,对车辆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严格履行登记手续。严禁无关人员及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进入校园。必要时通知相关教职工到门卫室(访客接待区、警务室)接待来访人员。

六、学生因事出校,必须核验、留存请假条,特殊情况要与家长交接。

七、保安人员每日通过视频监控、实地检查等方法巡查校园周边及学校重点部位白天不少于5次、夜间不少于2次,巡查记录齐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应对、报告。

八、上放学时,保安人员会同公安护学岗、学校导护人员、志愿者等加强校门及周边治安、交通秩序的维护,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九、保安人员负责做好门卫室及大门区域卫生整洁工作,无关物品一律不得存放,确保无网购物品乱堆乱放、无纸屑杂物、无私拉乱接、无车辆乱停乱放、无游商摊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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