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幼儿园水电气相关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幼儿园人员集中,需要创造一个平安的环境,全体师幼做到安全用水、用电等尤为重要。因此,我园结合实际特制定用水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电源线路、自来水管道等设备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施工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二、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三、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者方可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四、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五、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树木杂草。防止引发事故。
六、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七、安全用电用水必须坚持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制度,个责任区责任人组织自查,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定期检查,发生隐患及时整改。
八、全体教职工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电线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人和事,全体教职工都有制止和检举的义务。
九、各班加强对幼儿进行节约用水、安全用电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教育幼儿自觉保护环境、保护水源、节约用水。
十、各班老师是本班的水、电安全教育者和管理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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