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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海南幼儿园教师阅览室管理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14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教师阅览室书刊、工具书实行开架阅览,阅后仍然放回原处。请勿携带包或者与非本室的图书资料入内。

二、教师阅览室的词典、工具书、报刊资料仅供阅览、参考,原则上不外借。

三、隔年的参考期刊和其它期刊每人限借二本,借期为一个月。如特特殊情况,教育上需要或者写论文需要,可以适当延顺归还时间。但需在指定期限内归还。寒、暑假计算在内顺延,逾期者可及时归还或者办理续借手续。

四、遗失或损失图书资料,一律按原价陪偿,成整套书的损坏或遗失其中一本,则按整套书价陪偿,请遗失者及时主动办理手续。若超过一个月不办理者,阅览室管理人员将上报学校处理。

五、教师阅览室内保持安静、整洁请勿高声谈话,不吸烟,不随地扔杂物。

六、本园教工调离时必须将所借的图书资料还清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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