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幼儿园幼儿作息制度
一、遵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及各年龄班幼儿的特点,科学、合理的安排幼儿一日作息时间。
二、全园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幼儿作息时间,按一日生活各环节的要求开展各项活动。
三、两餐之间不能少于3.5小时,除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推迟开饭,幼儿进餐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不催饭。
四、严格按照幼儿午睡时间安排幼儿午睡,不得提前上床和过时起床。
五、保证每日幼儿(常态下)有两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时间,户外体育活动时间占一小时以上,游戏时间三小时以上。注意活动密度、强度要适宜。
六、保证幼儿各项活动时间,不得占用游戏时间处理幼儿问题或进行教学活动训练等。
七、各项活动过渡要自然,减少不必要的等待。
八、除每日上下午各安排两次饮水外,允许幼儿根据需要随时喝水、大小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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