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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海南幼儿园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30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加强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的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杜绝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特别制定学校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1.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学校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2.食堂必须按要求将餐厨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3.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和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应按规定,分别倒入专用餐厨垃圾收集容器。

4.餐厨垃圾应按规定由专业单位回收,不得擅自处置,餐厨垃圾处置应留存处置记录,详细记录处置量、收集时间、收集单位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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