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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海南幼儿园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30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1.保持食品贮存场所、设备卫生清理,通风良好,无霉斑、虫害,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鼠药、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2.按照规定对拟入库食品进行逐一验收核对,详细记录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索证情况,按入库的时间分类存放,做到先进先出。

3.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距离墙壁、地面均在 10cm以上存放。

4.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5.贮存肉类食品要生熟分开,肉类和鱼类不得混放。冷库里要将冷冻的食品分类码放在不锈钢架上。冷冻温度保持在12℃左右按照产品标识的贮存条件贮存

6.冷荤间的冷柜只能专用贮存熟食品,保持柜内清洁,不得污染。冷柜食品用完后要进行清理消毒,打开柜门凉干。食品冷藏温度应保持在0℃~8℃。煮熟的食品要冷藏时必须待食品自然凉透后再放入冷柜内。

7.包装食品按类别、品种上架存放。货架上贴挂标签,注明品名、供货单位、进货日期等

8.散装食品拆封未使用完的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9.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产品储藏的温度范围要求。

10.保管人员要每天对贮存场所进行检查,定时对冷冻冷藏设备温度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避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发现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发霉、生虫或其他感官异常食品及原料时应及时进行无害化销毁处理,无法立即处理的应放置在专门区域,并设置明显标识,不得与其他食品混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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