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幼儿园园长、部门负责人陪餐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幼儿就餐安全,现结合幼儿园实际,特制定园长、部门负责人陪餐制度。
1.学校实行园长、部门负责人陪餐制,陪餐园长、部门负责人按值班表轮流陪餐。每天按时到就餐地点陪餐。
2.陪餐园长、部门负责人要及时主动了解幼儿情况,收集对食堂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幼儿意见。
3.陪餐园长、部门负责人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陪餐记录,并按时签到。
4.陪餐园长、部门负责人在陪餐同时,应主动检查食堂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发现违规现象应及时督促纠正。
5.陪餐园长、部门负责人的饭菜须与学生的饭菜一样。餐后若有不良反应迅速上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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