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幼儿园2020年秋季新生入园招生通告
一、招生对象
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之间出生(满三周岁)的幼儿。
二、招生服务区
本服务区为:东海大道以南,如海运河以东,焦港河以西,南接如皋。
三、报名方式及日程安排
8月1日至5日:入园儿童监护人通过“我的海安”APP,完成入园信息网上申报(按服务区入园报名8月5日截止,统筹入园报名8月10日截止),上传材料要求资料真实、画面清晰、信息全面。
8月7日至8日:已通过服务区入园网上初审的儿童,
携带材料到海南幼儿园(会议室)参加现场审核。
8月9日~11日:公示审核通过的服务区入园名单。
8月12日至13日:已通过统筹入园网上初审的儿童,携带材料到海南幼儿园(会议室)参加现场审核。
8月14日~16日:公示统筹入园名单。
8月17日:发放《入园告知书》,按流水号(网上报名自主动生成)分时段发放,地点:海南幼儿园(会议室)。
四、报名材料
(一)按服务区报名
1.全家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幼儿父母身份证、幼儿出生证明。
2.动用祖辈房产入园,需幼儿与祖辈(至少一人)、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并与住宅房屋产权证一致,并提供监护人城区无房产证明。
3.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迁移户籍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含5月15日)。
(二)统筹入园报名
1.幼儿父母身份证、全家户口簿、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本市户籍的不需要);幼儿父母在主城区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2.幼儿父母在海安主城区工作证明材料:
①父母双方在主城区务工或创业的:
务工类:经人社部门鉴证的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人社部门颁发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企业缴纳五险证明材料(在保)(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
创业类: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已纳税或免税证明。
②父母一方在主城区务工或创业的,除提供一方规范的务工或创业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另一方在非户籍地工作的有效证明。
说明:提供的务工、创业证明材料,时间(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
五、特别提醒
1.凡来园家长、儿童均须按当前防疫要求出示“苏康码”,测温后方可进入幼儿园,并服从幼儿园组织安排。
2.招生咨询联系人:项爱娟 联系电话:15996618805
海安高新区海南幼儿园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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